【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40万元。
同时,时任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崇阳支行行长助理刘洋、时任客户经理黄俊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崇阳支行行长彭克洪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时任行长吴胜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时任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崇阳支行风险部经理张志宏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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